2019年7月1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加多宝在公告中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附:
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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