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68岁奥斯卡影后“梅姨”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今传出申请将自己名字注册商标。路透社报导,她已于2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申请,要求在娱乐事业、电影演出、演说邀约和签名,将“Meryl Streep”这个名字进行商标注册。

梅丽尔斯特里普出道40多年,曾先后获得3座小金人、3座艾美奖和6座金球奖,日前她又以《邮报:密战》第21度入围奥斯卡,刷新影史及她个人纪录。报导指出,只要该项注册获准,未来上述活动只要出现她的名字都要支付275美元,由于她的律师未回复相关问题,目前无法得知梅姨为何要选在此时将名字申请注册商标。
目前不清楚梅莉史翠普为何要在演艺生涯这个阶段申请商标。她的律师今天未回复置评要求。
许多艺人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将名字或口头禅注册商标,遏止他人未取得允许即使用,或从标有他们名字的产品上赚取现金。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纪录,人气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过去10年提出约60个注册商标申请,包括她歌曲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 Whereyou been?等用词在服装、发饰、配件和笔记本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