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的类别主要包含45大类以及众多小类,不管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注册都需要在相对应的商标类别申请商标,有些想要全面布局商标的,还会申请全类别商标,但是归根结底,最后使用的商标类别都需要与所使用的的商品属于同一类别,否则就会起到副作用,很难发挥出注册商标的优势。在商标注册时,商标局会核查商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类别是否与将要使用的商品类别一致,而在商标转让中,商标类目需要商标受让人自行选择,那么此时,商标受让人应该怎样选择商标类目呢?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不得超过10个商品群组,一旦超过这一额度,就需要商标申请人额外缴纳相应的费用,而在商标转让中并不需要商标受让人自行注册商标,只需要选择商标的类别、图案,并与商标转让人达成协议就可以交由商标局受理了。在这一过程中,商标受让人需要注意的关键一环就是所选商标是否与自己将要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类别,否则就很难帮助宣传企业的商品。
商标受让人在确定商标类别时候,需要首先考虑自身的企业经营范围、定位以及所属的行业,再根据所使用商品本身的属性进行考察,再与商标转让人沟通,最终确定待转让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