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自己完成商标转让后对于自己拥有的商标特权不是特别熟悉,导致在后续使用商标时发生很多问题,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商标转让后都有哪些特权吧。
1、独占权和禁止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未经过商标专有权人的授权和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服务上。也不可以在相同服务或者商品上注册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因此商标专有权人也可以使用商标对的禁止权即禁止本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一旦发现就有权立即制止他人的这种行为。
2、投资权
商标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活动。
3、转让权
受让人在获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之后就拥有了商标的转让权,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就可以进行有偿或无偿的商标转让。
4、质押权和继承权
受让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设立质押,另外,商标所有权人也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财产,按照法定程序将其交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5、使用权和许可使用权
使用权和许可使用权是商标所有权人最基本的权利,在办理商标转让之后,商标受让人就可以按照商标注册的类别将其使用在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权利人也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将该商标授权许可他人使用。
那么在商标转让成功后我们该如何正确使用商标呢?
1、受让人不可以在超过商标注册类别的范围使用商标,并且不可以擅自更改原商标注册人的个人信息等,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修改申请并核查通过。
2、严格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私自改变商标的图案、名称等,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获得商标后商标受让人就会拥有以上权利,但是享受权利的时候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才可以更好地拥有商标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