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标分类上来说,钱包商标转让属于第十八类商标转让,第十八类商标主要包括了这些小类:1801皮革和人造皮革,裘皮;1802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皮革制品;1803裘皮;1804雨伞及其部件;1805手杖;1806动物用具;1807肠衣。
那么,钱包商标转让要怎么办理呢?
1. 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 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4. 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 商标局刊登公告并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钱包商标转让的办理方式其实是与一般商转让相同的,需要六到十个月就能够转让成功,一般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了。